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
0 校本应用考核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
0 的意见(教师【2019】1 号)》,规范和指导全省新一周期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校本应用考核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全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使力校本应用考核实施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全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
0 培训的考核评价
一、考核目的1
通过信息技术应用使力校本应用考核,传递组织目标和压力,促使教职工提升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的能力,达到“培养信息教育能力、提高课堂效率、使信息技术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加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
0 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和计划性,促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
0”实施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可视化
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参与“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
0”的表现,加强过程管理,强化各级管理者的管理责任,促进其指导、帮助、约束与激励全体教师
二、基本原则坚持所学为所用,测评助学,使信息技术切实服务于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坚持整校考核、重在普及、发展为先
将校本应用考核工作与学校信息化教学建设相结合,与学校发展相结合,与教师专业发展相结合
在考核过程中,应坚持如下原则: 1
相对一致性:在连续时间内,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较大的变化,至少应保持在 1 年内考核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另外,在必要的时候,基于适当的原因可对考核的具体指标及权重分配做相应的调整
客观性:考核要客观地反映教师的实际参与“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2
0”工作情况,避免由于光环效应,亲近、偏见等带来误差
公平性:对全体教职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最大限度地防止评估结果的不一致性和偏见性
公开性:每位教师都必须清楚考核方案是如何运作的,考核结果教师应签名,有意见可表述、申诉,无签名考核结果同样有效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