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 年)一、总体说明(一)指标构成
本指标共包含 8 项一级指标,21 项二级指标,54 项二级指标分项
(二)评价方法
评价采取百分制,总得分满分为 100 分
总得分为各一级指标得分之和
各级指标得分为其下层指标得分之和
计算时各分值保留 2 位小数
(三)指标权重
各级指标设置相应的权重
一级指标权重为其各二级指标权重之和,二级指标下的各分项权重之和为 100%
二、评价指标—级指标及权重二级指标及权重二级指标分项及计算方法惠民服务 L1(37%)政务服务L1P1(8%)1
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L1P1-A1)2
一站式办理率(L1P1-A2)3
网上统入口率(L1P1-A3)交通服务L1P2(3%)1
城市交通运行指数发布情况(L1P2-A1)2 公共汽电车来车信息实时预报率(L1P2-A2)3 公共交通乘车电子支付使用率(L1P2-A3)社保服务L1P3(3%)1 社保服务在线办理情况(L1P3-A1)2
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社保自助服务开通率(L1P3-A2)3
社保异地业务联网办理情况(L1P3-A3)医疗服务L1P4(3%)1•—级以上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普及率(L1P4-A1)2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预约诊疗率(L1P4-A2)3
—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健康档案调阅率(L1P4-A3)教育服务 L1P5(3%)1
学校多媒体教室普及率(L1P5-A1)2
师生网络学习空间覆盖率(L1P5-A2)3
学校无线网络覆盖率(L1P5-A3)就业服务L1P6(3%)1•就业信息服务覆盖人群情况(L1P6-A1)2•就业服务在线办理情况(L1P6-A2)城市服务L1P7(7%)1 移动互联网城市服务提供情况(L1P7-A1)2 移动互联网城市服务公众使用情况(L1P7-A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