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新课程校本选修课开设方案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江西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的通知》《江西省普通高中学校课程开发与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对我校校本选修课的设置与实施做如下安排
一、校本选修课设置的说明
1、学分要求 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编排的指导意见》(赣教基字〔2008〕41 号)对新课程选修课提出了分步实施规划,其中指出:新课程选修Ⅱ可划分为通用地方课程 2 学分,专题地方课程 1 学分,校本课程至少 3 学分
据此,学生在普通高中阶段必须获得地方课程 3个学分(每学分需 18 学时),同时,至少获得校本课程 3 个学分(每学分需 18 学时)
2、我校学生情况分析 景德镇第*中学是一所省重点建设高中,学生生源在景德镇市处于中、下等水平
根据 2008-2009 年的高考录取情况,上一本线的学生占 5%左右,上二本线的学生占 10%左右,三本及专科的占 80%左右
因此在制定高中新课程校本选修课开设方案时,必须既考虑到第一类和第二类同学,又兼顾到第三类同学的愿望和要求
3、开设要求与内容 二、校本选修课管理机构 为了更加有效地落实此项工作,学校成立校本课程管理小组组长:***副组长:***常务副组长:*** ***成员:年级组长 教研组长 班主任 主要职责:(1)审定教师开发的课程内容及开课计划
(2)组织校本课程的具体开设和实施工作
(3)负责对校本课程实施情况的监督和评定等
三、校本选修课设置的原则 1、兼顾不同类别的原则:既要让处于中、上水平的学生多修学分,也要让处于中、下水平的学生修满学分顺利毕业
2、兼顾高考,文理分科的原则:充分考虑到学校的实际条件,以及实际的可操作性
因此,我校坚持文理适当分科原则
即理科生和文科生共在语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