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号:能源管理细则2010 年 12 月 1 日发布 20011 年 1 月 1 日实施鞍钢集团鞍凌公司炼铁厂文件更改一览表序号更改性质版次/修改码更改说明实施日期1制订2010/122011-1-11 范围本细则规定了节能发展规划编制、能耗计划编制、能源有效利用及能耗统计分析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方法,使炼铁厂节能降耗工作持续有序地开展
本细则适用于鞍钢集团鞍凌公司炼铁厂(以下简称炼铁厂)的能源管理
2 依据文件下列文件是本细则的依据文件
本细则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文件都会被修订,使用本细则的各方应使用下列文件的最新版本
1 CMM/ANSTEEL QEO 管理手册2
2 CMP/ANSTEEL 2020 03(06)能源管理程序3 术语和定义本细则采用 GB/T 24001-2004 标准,CMM/ANSTEEL QEO 管理手册及下列术语和定义
1 能源指炼铁厂使用和生产的煤、焦炭、电、蒸汽、煤气等各种能源物质及压缩空气、氧气、氮气、水等各种载能工质
2 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使用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制止浪费,余能余热回收利用,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1 生产运行室4
1 炼铁厂能源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公司有关能源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负责制定炼铁厂节能管理制度,建立节能管理体系
2 负责研究行业及公司能源政策,编制炼铁厂节能发展规划,负责组织节能项目的管理
3 负责参加国、内外节能管理、节能技术信息的交流与合作,了解国内、外同行业先进节能技术
4 负责按照炼铁厂年、月生产经营计划编制能源年、月消耗计划及动力预算
5 负责组织炼铁厂能源合理、有效利用,提高能源的使用和转换效率
6 负责能源监督,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