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执法水平范振雄改革开放以来,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的确立,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提出,法治的基本精神逐渐深入人心
依法治国已经成为中国 21 世纪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重要目标,中国已经进入了法治的新世纪
所谓法治观念就是指以人们的法律观、法治观和法感情为基础的一系列法律观念,它是人们在参与有关法律的社会实践过程中自身认识发展的内化与积淀,是主体将自己的经验和片断的法律知识加以组合的结果
法治的核心是制约执法权力,保障公民权利
以下本文就公安队伍如何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执法水平作粗浅的探讨
一、增强法治观念的重要意义(一)增强法治观念是贯彻依法治国的根本条件古语云:“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这句话说明了法令的重要,也即说明了没有较强的法治观念就不能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
法治之目的是以人为本的,因此法治观念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观念
法律至上观念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法律至上是人类法治发展进程中提出的重要口号和基本原则之一
其意在强调法律在整个社会规范体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其它任何社会规范都不能否定法律的效力或与法律相冲突,是法治社会的主要特征,实现法治的核心要素
法律至上的核心,是宪法至上,宪法的精髓在于控制权力以保障权利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律至上性又一重要内涵,法律不仅在老百姓之上,也在所有官员之上,在国家最高权力者之上
“国家机关对法无明文规定的行为都不能去做”,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项重要行为准则
执政党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我国在立法上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初步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但实际上,法律还未能真正成为权力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