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学校治安室规范化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各派出所及各级各类学校:为深入推进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公安机关与学校的工作联动,建立完善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我市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全市学校的校园门卫或传达室统一规划为治安室,统一标识, 统一制度规范, 治安室与 “ 110”报警台联网,现将学校治安室外观标识和制度牌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学校治安室外观标识1、治安室要在学校大门口一侧醒目位置设立标识灯箱,以方便师生报警求助,灯箱设计如样图一。2、治安室要在门头上方悬挂“XXX学校治安室”长条形标识牌,标识牌设计如样图二。二、学校治安室制度规范1、治安室制度牌治安室内需统一悬挂6 种制度牌,分别为:《郑州市学校门卫制度》、《郑州市安全巡查制度》、《郑州市学校消防管理制度》、《治安保卫第一责任人制度》及公安部“八条措施”、教育部“六条措施”,如样图三。2、治安室工作日志簿治安室设立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或社区(驻村)民警工作日志簿,民警将每月维护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在日志簿上详实进行记录。民警工作日志簿由市公安局统一印制。3、“两公示、一监督制度”宣传栏学校治安室外墙醒目位置要悬挂统一的“两公示、一监督制度”宣传栏,即: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八条措施”和“六条措施”的内容,法制副校长和社区民警的姓名及联系电话,聘请师生和家长担任校园安全监督员,定期公布校园及周边的突出治安问题,日常的安全防范教育。三、联网报警要求治安室要与“ 110”报警服务台联网,应具备有线或无线通讯方式向“110”紧急报警,室内要在隐蔽位置安装紧急报警装置(即报警按钮),便于操作和维修,室外要安装声光显示装置, 一旦启动紧急报警按钮,能同时启动现场声、光报警装置。四、制作标准和要求(一)制作的样式和规格1、学校大门外标识灯箱样式和规格,参照市局规定尺寸样式制作。2、治安室门头标识牌样式按照市局规定制作,规格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比例放大或缩小。3、“两公示、一监督制度”宣传栏亦可根据治安室周边的实际情况制作,但必须单独设立专栏。(二)材质选料。制作的材质由各单位根据财力状况自行选定。五、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治安室建设是推进贯彻落实“八条措施”和“六条措施”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派出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规范学校治安室建设工作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