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工作操作指南工会组建工作北京市朝阳区总工会二 O一 O年前言组建工会是基层工会一项长期、重要、艰巨的工作,具有基础性的地位
当前,全国在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大力推进各类基层单位组建工会组织、规范各级工会组织建设是重要工作之一,组建工会组织必须依照规范的程序和组织原则来进行,这是保证基层工会发挥有效作用的前提之一;规范组织建设是为了更好地理顺组织体系、分级分层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重要手段
为了帮助基层工会,特别是各街道、地区总工会干部了解和掌握新组建工会操作程序,我们编写了《基层工会工作操作指南(工会组建工作)》
本书对基层单位初次组建工会的程序和环节等工作做了比较详细的介绍,每部分内容都附有相关操作范例,供广大工会干部参考
因编辑时间较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恳切希望广大工会干部提出批评、建议
北京市朝阳区总工会 2010年 12 月第一部分新组建工会流程新组建工会流程第一章法律依据组建工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八条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以及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它们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第十一条基层工会、地方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