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最严“减持”新规下,合法节税路径总结(老会计人的经验)编者按:5 月 27 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交所及深交所同日也发布了相应的实施细则
新规针对突出问题,对现行减持制度做了进一步完善,有效法律规范股东减持股份行为,避开集中、大幅、无序减持扰乱二级市场秩序、冲击投资者信心
在限售股减持时,税负成本也是限售股东尤为关注的问题,根据我国税法规定,无论是企业股东还是个人股东,减持上市公司解禁后限售股的,均需依照相关税收规定申报缴纳所得税
基于限售股特别的流通属性,减持解禁后限售股往往意味着巨额资金的套现,必定伴随着高额的所得税税负
本文整理归纳了实务中上市公司限售股股东实行的一些税务筹划方案,同时就其中的涉税法律风险进行提示,供读者参考
根据相关数据统计,2024 年与 2024 年相比,限售股解禁的股数及市值均有较大幅度提高,共有1289 家企业的限售股将在 2024 年解禁,解禁股数高达 2,125
99 亿股,解禁市值为 28,536
仅 2024 年 1、2 月份,A 股市场共有 338 家公司的重要股东实施了 994 次减持,约 30 亿股,总市值近 328 亿元
在进行限售股减持时,除了监管政策、减持方式外,限售股东更关怀转让后的纳税问题
一、限售股减持基本税收政策(一)自然人股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24〕167 号)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根据“财产转让所得”,适用 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假如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 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