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1948-2010 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通则 前 言 本标准遵照GB 1
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农业部兽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动物防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中国农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文京、关云涛、王君玮、吴东来、刘伟、王宏伟、杨汉春、郭昭林、梁智选
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通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的基本要求、应急处置预案编制原则、安全保卫、生物安全报告、持续改进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兽医实验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489 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 事 故 accident 造 成 死 亡 、疾 病、伤 害 、损 坏 或 其他 损 失 的意 外 情 况
2 持续改进 continual improvement 根 据 生物安全方 针 ,不断 促 进和提高 生物安全管理能 力 和安全保证 的过 程
3 危 险 hazard 可能 导 致 死 亡 、伤 害 或 疾 病、财 产 损 失 、工 作 环 境破 坏 或 这 些 情 况 组 合 的根 源 或 状 态
4 生物因 子 biological agents 微 生物和生物活 性物质
5 危 险 识 别 hazard identification 识 别 存 在 的危 险 并 确 定其特 性的过 程
6 事 件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