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标奖励和废标处罚的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促进公司经营投标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以及推动企业生产经营规模逐步发展壮大,激励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促进企业经济效益良性循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经营投标适用于建筑业市场中的公开招标方式
第三条 为规范投标各环节工作,由公司市场开发部统一协调公司的投标工作,以分(子)公司经营科为主参与投标各环节的工作,并对各环节工作、资料负全责
每次投标由分(子)公司组成投标小组,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第四条 奖励人员范围:所有提供项目信息、参加投标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公司领导、分公司领导、部门经理除外)
第五条 以工程中标为奖励的唯一条件,根据工程项目的中标额大小按比例提取奖励金额
第六条 奖励金额按照下表的比例提取,实行分段累进比率计算
奖金系数的确定程序:由分公司经营科提出,分公司经理确认,上报公司市场开发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奖金系数的确定原 则 : 1、分公司经营科的主要 任 务 是 填 报资料,项目在 投标 2 过程中及项目中标主要是靠公司领导协调的取最低限
2、利用个人关系及与非长期合作单位合作中标的项目取高限的80%
3、与长期合作单位联营的中标项目取最高限的90%
4、完全是通过分公司经营科的自身努力(没有借助任何外来关系或公司领导的外围协调)取最高限
中标金额(万元) 奖金标准 500 万元及以下 1‰-4‰ 501-1000 0
5‰-3‰ 1001-5000 0
1‰-2‰ 5001-10000 0
1‰-1‰ 10000 以上 0
5‰ 例如:某工程中标金额为16000 万元,最低奖励金额计算如下: 500 万元×1‰=0
5 万元 (1000-500)万元×0
25 万元 (5000-1000)万元×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