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CF)及核心组合 -选自《江苏康复医学通讯》 张霞,励建安(通讯作者) 南京医科大学 一、 概述 1、历史 康复医学是涉及功能障碍-残疾的医学,目的是改善或提高残疾者的功能能力
因此,首先应明确“功能”和“残疾”的概念
1980 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布了“国际病损-失能-残障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Impairments,Disabilities and Handicaps, ICIDH),它从病损、失能和残障三个层次反映身体、个体及社会水平的功能损害程度
随着康复医学的发展,WHO 对ICIDH 做了进一步改进,以更好地描述功能和残疾状态,表述健康的概念,并于1996 年修订ICIDH-2
2001 年5 月22 日举行的第54 界世界卫生大会正式通过:①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 nctioning,Disability and Health,ICF);②敦促会员国结合本国具体情况并考虑今后可能做出的修订在研究、监测和报告中酌情使用ICF;③要求总干事根据 会员国提出的要求在使用“国际功能分类”方 面 向 他们 提供 支 持
2、新 医学模 式 传 统 医学模 式认 为 残疾是个人 问 题 ,并将 它视 为 由 疾病、创 伤 或健康状态所导 致 ,从而 以个人 治 疗 的形 式提供 医疗 保 健
而 ICF 则 基 于“生物 -心理 -社会”理 论 模 式,从残疾人 融 入 社会的角 度出发,将 残疾作为 社会性 问 题 ,不 再 仅 仅 是个人 特 性 ,而 且 也 是由 社会环 境 形 成 的一种 复合状态
医师 在了解 患 者疾病的同 时 ,应从患 者的社会背 景 和心理 变 化出发,对患 者所 患 疾病进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