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操作指引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 讨论稿 一、土地增值税的前期管理 ( 一 ) 开 发 项 目 的 前 期 管 理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应 加 强 房 地 产 开 发 项 目 的 日 常 税 收 管 理 , 实 施 项 目管 理 。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应 加 强 与 国 土 、规划、住建、国 税 等部门的 信息共享, 从纳税 人取得土 地 使用权开 始, 按项 目 分别建立档案、设置台帐, 对纳税 人项 目 立项 、规划设计、施 工、预售、竣工验收 、工程结算、项 目 清盘等房 地 产 开 发 全过程情况实 行跟踪监控, 做到税 务 管 理与 纳税 人项 目 开 发 同步。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对纳税 人项 目 开 发 期 间的 会计核算工作应 当积极关 注, 对纳税 人同时开 发 多个项 目 或分期 开 发 项 目 的 , 应 督促纳税 人根据清算要求分项 目 、分期 ,并在金三系统中进行土 地 增值税 项 目 登记,合理 归集有关 收 入、成本、费用。 ( 二) 清算资 料 的 收 集 税 务 人员 在清算及 工作开 始前 , 应 从以 下 几 个方 面 收 集资 料 : 1. 纳税 人必 须 提 供 土 地 增值税 清算的 相 关 资 料 包 括 : ( 1)《 土 地 增值税 清算申 报 表 》 及 其 他 各 类 明 细 申 报 附 表 ; ( 2) 房 地 产 开 发 项 目 清算说 明 , 主 要内 容 应 包 括 房 地 产 开 发 项 目立项 、用地 、开 发 、销 售、关 联 方 交 易 、融 资 、税 款 缴 纳等基 本情况及 主 管 税 务 机 关 需 要了 解 的 其 他 情况; ( 3) 开 发 项 目 立项 批 复 ; ( 4)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建 设 工程规 划 许 可 证 、建 筑工程施工许 可 证 、商品房预售许 可 证 ; ( 5) 国有土地 使用 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国有土地 使用 权证 书、取得土地 使用 权所支付的地 价款凭证 ; ( 6) 拆迁补偿费支付凭证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及拆迁补偿费签收台账等; ( 7) 总层平面规 划 图及分层平面规 划 图、地 下停车场车位分布平面图; ( 8) 工程监理报告、日志等监理材料; ( 9) 工程竣工备案表;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