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射弩竞赛规则第一章总 则1 宗旨 1
1 本规则适用于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射弩比赛
2 制定本规则是为了公平、科学地进行比赛,达到互相帮助、交流经验,共同提高、促进各民族团结的目的
2安全规则2
1 任何情况下弓弩不得对人
2 严禁在非指定场地训练发射
3 未经同意不得摆弄他人弩、箭, 也不得随意将弩、箭借给非上场比赛人员
4 运动员进入发射区后,只能将弓弩按发射方向放置
5 裁判员未下达“比赛开始”口令前和下达“停放”口令后,运动员不得将弓弩成待发或发射箭状态
6 比赛中弓弩应始终指向发射方向
7 发射完毕放下弩、 箭并报告裁判员, 经裁判员检查后, 方可离开发射区
8 在危及安全的情况下,裁判员有权随时中断发射
9 运动员严重违反安全规则 , 裁判长可以取消其比赛资格
第二章场地设置和器材 3 比赛场地 3
1 射弩场地应平坦、开阔,室内、室外均可
长不少于30 米,宽度可根据所设靶位数酌定
(如图)2 3
2 一次比赛应在同一个场地进行,特殊情况下,可经竞赛委员会批准在不同场地进行,一个项目必须在同一个场地进行
3 室外场地 : 3
1 在室外场地比赛时,发射方向应避免阳光直射
2 室外场地必须提供下列设施:3
1 设有运动员、裁判员和比赛工作人员免受日晒和雨淋的设施
2 每个箭靶上方设置示风旗 , 旗用轻质材料制成 , 矩形尺寸为 5 厘米× 20厘米3
3 箭靶后方设置箭挡或留有安全地带
4 成绩公告栏
5 场地周围设置安全警戒标志
4 室内比赛场地必须达到需要的照明水平,全场光照均匀,不得低于300 勒克斯,靶面光照至少1000 勒克斯,靶后背景为不反光的中性颜色, 不得设置其他标志物
5 比赛场地附近应设置校弩场地,靶位数酌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