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CBJ52--83(试行)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四年六月一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 条 供电系统设计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并应做到保障人身安全、供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 第l.0.2 条 供电系统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期发展的关系,做到远、近期结合,以近期为主,适当考虑扩建的可能。 第l.0.3 条 供电系统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按照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正确处理供电和用电的关系,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第1.0.4 条 供电系统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并应认真贯彻以铝代铜的技术政策。 第1.0.5 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交通、电力、邮电、财贸、文教等各行业的新建工程的设计 第1.0.6 条供电系统设计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第2.0.1 条 电力负荷应根据其 重 要性和中断 供电在 政治 、经济上 所 造 成 的损 失 或 影响 的程度 ,分为下 列 三 级: 一、一级负荷 1、中断 供电将 造 成 人身伤 亡 者 ; 2、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者。如:重大设备损坏、重大产品报废、用重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大量报废、国民经济中重点企业的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要 K 时间才能恢复等; 3、中断供电将影响有重大政治、经济意义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者。如:重要铁路枢纽、重要通信枢纽、重要宾馆、经常用于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 二、二级负荷 1、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者。如:主要设备损坏、大量产品报废、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要长时间才能恢复、重点企业大量减产等; 2、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者。如:铁路枢纽、通信枢纽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以及中断供电将造成大型影剧院、大型商场等大量人员集中的重要的公共场所秩序混乱者。 三、三级负荷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者。 第 2.0.2 条 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两个电源的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两个电源之间无联系; 二、两个电源之间有联系,须符合下列各要求: 1、发生任何一种故障时,两个电源的任何部分应不致同时受到损坏; 2、对于短时中断供电即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