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方案评审及竣工验收资料的编制要求 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 二OO七年十月 前 言 技防工程方案评审、竣工验收的文本资料编写直接反映一家从业单位的管理水平,应引起各单位的高度重视。文本资料编写应遵循简洁、明晰、一致、规范、有效的基本原则,目录编写要详尽(列到小标题,图纸也要编写页码,并在目录中列出)。资料装订要规范,一般统一使用 A4纸(图纸资料可折成 A4纸),封页以书籍形式装订(不能抽页)且加盖骑缝章。从即日起,各从业单位所有报送的技防工程文本资料(包括在保修期、维护保养期内的)均需按规范要求编写、存档,此项工作将纳入技防资质审验的考核范围。 在技防工程方案评审通过后,从业单位应对原初步设计方案按评审意见进行修改,编写“××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初步设计方案补充修改说明”,连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初步设计方案评审资料》、《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意见书》的复印件、《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评审整改承诺书》一式五套,并全部刻录在光盘上。除报送技防管理部门归档外,其他由技防从业单位归档。 技防工程竣工验收时,除提交上述 设计方案文本资料外(除初步设计方案评审资料为原件外,其它均为复印件),还应提交《××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竣工方案验收资料》。在通过验收后,应按验收意见进行整改,编写“××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竣工方案补充修改说明”,并将上述所有文本资料连同《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的复印件、《上海市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竣工验收整改承诺书》一式五套,并全部刻录在光盘上(包括每路5秒以上夜间回放图像,画面内应有人员活动正面图像、车辆号牌等信息),分别报送技防管理部门以及移交工程建设、使用单位归档,其他由技防从业单位归档。 初步设计方案评审资料的编制要求 一、资料封面(见附件一) (一)统一为“××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初步设计方案评审资料”,而不应为××弱电系统或智能化系统等其它名称。 (二)应有从业单位的名称、日期,并经会签加盖公章。 (三)资料应经三级会鉴,即设计、审核和批准会鉴。会鉴人员中至少有1人持有《上海市技防工程文本资料编写培训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二、文本结构与目录 文本结构分五个部分,依次为“项目证明文件”、“系统初步设计方案”、“产品质量证明”、“培训合格证”“图纸资料”(其详尽目录见附件二)。 三、项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