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投资合作 协议书 河南康易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 2013 年 月 日于 签署
甲方: 乙方:河南康易源科技有限公司 为提高医院的放射诊断治疗水准,甲方拟以投资合作方式购入DR 设备(以下简称投资合作)
乙方系经过权力机关核准的医疗设备经营单位
经友好协商,双方就甲方 DR 设备的投资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设备的名称和型号 甲方拟投资合作的设备名称和型号为: 设备生产厂商: 二、投资合作设备的配置 1、该设备由乙方负责提供
2、该设备的标准配置包括: (详见合同附件) 以上配置总价人民币: 三、设备收益 1、设备收入:设备收入是指该设备在合作期内以月为单位核算的全部运营收入
2、运营费用:运营费用是指设备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所有费用须经双发共同核定后开支,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核算,双方同意的运营费用只包括以下项目: ●设备的财产保险费,保修、维修和保养费用 ●耗材费用 ●乙方派入工作人员的合理收入和奖金 ●双方共同核定的甲方直接工作人员的福利 ●宣传推广费用 ●临床科室开单和协作人员介绍病人的佣金 ●其他经双方核定的办公费、管理费和各项杂费 3、设备收益:设备收益是指设备收入与同期运营费用相抵后的余额
四、合作期限、成本回收和收益分成 1、合作期限从该设备投入使用之日起计算,共计为N+3年(N为产品成本回收期,“3”为三年分成期)
2、成本回收方法: 2
1成本回收期拟定为三年,每年的回收成本为:第一年 万元人民币 第二年 万元人民币 第三年 万元人民币
2 设备回收期内设备收益优先用于成本回收,甲方可享受部分分成比例,详见收益分成表
3 如果设备成本提前收回,则合作双方提前进入合作分成期
3、收益分成比例: 合作期限内,甲乙双方按照下表中规定的比例分配设备收益: 分成阶段 甲方 乙方 “N”成本回收期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