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建设定额站文件 内电定 [2010]01 号 ━━━━━━━━━━━━━━━━━━━━ 关于颁发2 0 0 9 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建设工程定额价格水平调整系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关于发布〈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的通知》(电定总造[2007]14号)规定,经测算及广泛征求意见,结合我区电力建设实际情况并经总站以《关于发布 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系数的通知》(电定总造[2010]2 号)及《关于批准颁发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系数的通知》(电定总造[2010]5 号)批准,现颁发2009 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建设工程定额价格水平调整系数
本调整系数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含锡盟)电网工程与自治区境内的火力发电工程
自2010 年2 月 1 日起执行,本调整系数发布之日起已审批概算及已结算的工程原则上不再调整,具体由业主决定
本调整系数由内蒙古自治区电力建设定额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含锡盟)送变电安装工程2009 年度材机调整系数汇总表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发电安装工程2009 年度材机调整系数汇总表 附件3:内蒙古电力建设建筑工程材料价差调整表 附件4:内蒙古西部(含锡盟)电力建设建筑工程2009 年度施工机械价差调整表 附件5:内蒙古东部火力发电建筑工程2009 年度施工机械价差调整表 附件6:内蒙西部(含锡盟)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2009 年度人工费、材机费调整汇总表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电力 工程 定额 调整 通知 ━━━━━━━━━━━━━━━━━━━━━━━━━━━━━ 抄报: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含锡盟)送变电安装工程 2 0 0 9 年度材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