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AQZD03-01-2024 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1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4年修订)、《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2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24]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2 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监督小组组 长:XXX(董事长或总经理)副组长:XXX (主管安全的副总)组 员:XXX XXX (安全环保部部长、 财务部部长)3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3
1 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 2
0%、以合同价为标准
2 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 1
5%、以合同价为标准
3 总包单位应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4 2024 年 1 月 1 日后的新工程在工程进场之前提取,2024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工程以剩余工程价提取
4 安全费使用范围4
1 使用范围4
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4
2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4
3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4
4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4
5 配备和更新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