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火 电 工 程 验 收 移 交 生 产 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1总 则1
1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为统一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法律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①及有关机构②的质量行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火电、送变电工程 11 个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各类投资方式的新建、扩建、改建的火电建设工程,均应按上述相关典型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2《火电工程验收移交生产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适用于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火力发电机组按《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以下简称“启规”)的规定,完成半年试生产(考核期),并正式移交生产后的质量监督检查
单机容量小于 200MW 或外资、中外合资和引进主要设备的工程,对试生产阶段的安排,可按“启规”或双方合同的约定安排,但在正式移交生产后,均应按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3 机组试生产阶段,是在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和机组启动交接验收基础上进行的
期间,主要任务是,完成“启动”对机组试生产期间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进一步提高机组的技术性能,保证机组正式移交生产后能安全、经济、稳定运行
本次检查的重点是:1
1机组在试生产阶段,未完施工或调试项目的完成情况:对设备及其工艺系统消缺、完善及其效果;对机组长周期运行考验情况;性能试验的方法和结果;技术经济指标水平;是否具备正式移交生产的条件
2机组“移交生产交接书”的内容及验收签字手续应法律规范、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