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2024-001】中信泰富异地分销代理协议项 目 名 称: 【中信泰富神州半岛】 委 托 人: 万宁仁信进展有限公司 万宁仁和进展有限公司 ______ _ __ 万宁金信进展有限公司 _ _ 受 托 人: 【 】 签 订 日 期 : 【2024】年【 】月【 】日 签 订 地 点: 【万宁】甲方(委托人):万宁仁信进展有限公司 万宁仁和进展有限公司 万宁金信进展有限公司地 址: 海南省万宁市神州半岛中信泰富销售中心 联系人: 王 上 联系电话:15008066407 乙方(受托人): 合同编号2024-001版本/修订2024 版异地分销代理协议发布部门/日期中投行政部/2024 年 1 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现就甲方开发的【海南神州半岛】楼盘的各项目(具体包括【朝阳海岸、星悦海岸、岛屿院、林屿墅、泰悦居等】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委托乙方异地分销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授权和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乙方为本协议第二条约定代理销售的合作方。第二条 委托事项2.1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将位于【海南神州半岛】的楼盘(具体包括【朝阳海岸 、 星 悦 海 岸 、 岛 屿 院 、 林 屿 墅 、 泰 悦 居 等 】 项 目 ) 委 托 乙 方 在 【 】(城市名)分销代理,推举意向购房客户并促进成交。乙方可代理销售的房源、价格及优惠折扣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2.2 甲方委托乙方对本项目进行一般分销代理:即甲方在委托乙方代理分销本项目的同时,拥有自行销售或选择其他第三方进行本项目代销、分销的权利。第三条 合作期限本协议合作期限自本协议双方签章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前述合作期限届满前,甲方的项目售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第四条甲方权利及义务4.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本项目的楼书、折页、户型单张等宣传物料及房地产开发销售的相关资料(如《认购协议书》、《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等)与证件(如《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出售许可证》等复印件)。4.2在合作期限内,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销售进度资料,以便配合乙方开展销售推广业务。4.3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日常业务工作的协调和联系。1/ 10合同编号2024-001版本/修订2024 版异地分销代理协议发布部门/日期中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