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标准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是指综合城市园林绿地的规模、性质、位置、设施量、服务对象、重要程度、安保需求等因素,将园林绿化的养护管理划分为不同等级,对其提出不同管护要求。管理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三级。 一级管护绿地:一般包括城市中具有较大影响且服务功能辐射全市(县)的各类公园、重要的街旁绿地和广场绿地、城市主干道及重要次干道附属绿地、城市主要出入口绿地等。 二级管护绿地:一般包括能满足一定区域居民休闲游憩需求的各类公园、城市中具有一定影响的街旁绿地和广场绿地、城市次干道附属绿地等。 三级管护绿地:除一级、二级以外的其它公园绿地和道路附属绿地。 防护绿地、风景林地、居住区和单位附属绿地、其它绿地的管护等级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各市、县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上述分级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具体划分本地一级、二级、三级管护绿地的范围。 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标准 管护类别 一级管护绿地 二级管护绿地 三级管护绿地 一 园 林 植 物 管 护 乔 木 生长健壮,树冠完整,树形优美。 分枝点合适,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及时、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树木不歪斜(造型树木除外)。叶片大小、颜色正常,无黄叶、焦叶、卷叶。 无缺株、死株。无可视的病虫危害症状,被害株率≤2%,地下害虫≤2 头/m2。 生长正常,树冠完整,树形较优美。 分枝点较合适,基本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较适宜;修剪及时、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树木基本不歪斜(造型树木除外)。叶片大小、颜色正常,无明显黄叶、焦叶、卷叶。 基本无枯死株。基本无可视的病虫危害症状,被害株率≤5%。 生长正常,树冠完整。 无明显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较适宜;修剪合理;树木无明显歪斜(造型树木除外)。叶片大小、颜色正常,有黄叶、焦叶和卷叶的株数不超过 10%,正常叶片保存率在 85%以上。 无明显枯死株。无明显可视的病虫危害症状,被害株率≤10%。 行 道 树 树形完整、树冠舒展,分枝点偏差在正负10cm 内;保留3 级及以上分枝,长势良好,无徒长枝、病虫枝、交叉枝、重叠枝、下垂枝、扭伤枝、萌蘖枝、枯枝以及烂头等。 树穴有平整盖板或种植地被植物、覆盖植物树皮碎屑,黄土不裸露,树穴设施完好。 补植的行道树品种与原行道树一致,规格适宜,一般为:落叶树种的胸径在15cm 以下,常绿树种的胸径在12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