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工业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定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工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根据工业工程的专业特点、功能和内容,结合我国制造技术和生产经营管理的现状及发展,在吸收和借鉴国际工业工程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评定标准,作为工业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定的依据。 第二条 按照本评定标准、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工业工程高级工程师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其职务聘任与工资待遇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第三条 工业工程专业属于工程技术范围。工业工程是综合运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专门知识和技术以及工程分析和设计的原理与方法,对由人、物料、信息、设备和能源所组成的集成系统进行规划、设计、改善、创新、实施和评价的科学技术。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四条 工业工程专业工作的主要内容 - 2 - (一)工业各行业的产业技术政策、产业结构,技术发展、科研政策和工程教育与技术培训等方面规划及计划的研究与编制工作;工业企业的经营战略、新产品开发、产品标准化与系列化、生产工艺、技术革新与改造、成本与利润、生产与库存管理、安全与卫生、环境保护和职工教育等方面规划及计划的研究与编制工作。 (二)工程项目总体设计、设施选址、平面布置、设施设计、生产流程设计、生产工艺与技术设计、物流系统设计、组织机构设计、生产组织与岗位设计、作业程序设计、操作方法与劳动定额设计、信息系统设计、计算机管理系统设计、计算机集成制造总体设计、用户服务系统设计、工业安全与环保系统设计、职工教育课程设计和标准、规范及规程等方面的设计工作。 (三)规划、计划、系统、产品、工艺、设施、质量、可靠性、安全、卫生、环保、机构、岗位、职务、成本、效率、效益、业绩、用户服务等方面的评价工作。 (四)产品改进、工艺改进、设施改进、系统改进、组织改进、工作方法改进、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工程开发和工作激励等方面的创新工作。 第五条 工业工程专业划分为:系统规划与管理、设施规划与设计、方法与效率工程、生产计划与控制、质量与可靠性 - 3 - 管理、营销工程、工业安全与环境和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等八个分支专业。 第六条 本评定标准适用于在国民经济各工业行业中,具体从事工业工程专业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一)系统规划与管理:适用于主要从事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