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2008 篇一:《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 50316-2000,2008年版)局部修订条文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 第一部分 局部修订条文及条文说明 1.0.3 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管道的设计: 1.0.3.1 (内容无修改) 1.0.3.2 1.0.3.3,1.0.3.7 (内容无修改) [条文说明]第1.0.3.2 款电力行业的管道也包括核电的管道。输送粉料或粒料的气流输送管道,由于其制造上的特殊性,一般属于制造厂成套设计范围。工业管道穿越居民区时,应符合城镇公用管道的有关规定。 2.2 符号 Cs—— T——主管名义厚度 [条文说明]?全补偿值的解释,见本规范第9.4.1 条的条文说明。?原 T,更正为 T。 1 3.1.3 设计温度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3.1.3.1 最大厚度或最高公称压力相对应的温度。设计温度的确定,还应包括流体温度、环境温度、阳光辐射、加热或冷却的流体温度等因素的影响。 设计的最低温度应为管道组成件的最低工作温度,此温度不应低于材料的使用温度下限。常用材料的使用温度下限,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 的规定。 3.1.3.2,3.1.3.6 (内容无修改) [条文说明]根据国内工程设计的实践经验和国外引进工程的设计规定,管道的设计温度一般都按最高工作温度适当增加裕量。由于各种生产流程的差异,流体的性质差别,这种裕量只能在工程设计中规定。 第3.1.3.3 款无隔热层管道组成件的设计温度,是根据散热情况不同而规定的,并参照ASME B31.3 的规定。一条无隔热层管道中,各组成件的设计温度用于强度核算时可以是不同的。 3.2.1 3.2.1.1 额定值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选用管道组成件时,该组成件标准中所规定的额定值,不应低于管道的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 对于只标明公称压力的组成件,除另有规定外,在设计温度下的许用压力可按下式计算: 2 PAt?PN?x (3.2.1) 式中 PA——在设计温度下的许用压力(MPa); PN——公称压力(MPa); [σ]t——在设计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MPa); [σ]x——决定组成件厚度时采用的计算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MPa)。 3.2.1.2 在国家现行标准中没有规定压力—件,可用设计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及组成件的有效厚度(名义厚度减去所有厚度附加量)通过计算来确定组成件的压力—温度额定值。 3.2.1.3,3.2.1.4(内容无修改) [条文说明]有的法兰标准中用“压力—温度等级”这个名称。即国外标准中“压力—温度额定参数”(Pressure-temperature rating)。实际上它是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