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秘病(慢性功能性便秘)中医临床路径一、便秘病(慢性功能性便秘)中医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中医诊断:第一诊断为便秘病(TCD:BNP000)西医诊断:第一诊断为功能性便秘(ICD-10:K59
001)(二)诊断依据1.疾病诊断(1)中医诊断标准: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便秘病协作组临床诊疗方案(见附件)
(2)西医诊断标准:参照 2006 年国际功能性胃肠疾病(FGIDS)-RomeIII 标准及 2007 年《中国慢性便秘诊治指南》2.分型诊断(1)结肠慢传输型(2)出口梗阻型:包括盆底失弛缓型和盆底松弛型(3)混合型3.证候诊断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便秘病协作组临床诊疗方案(见附件)
便秘病(慢性功能性便秘)临床常见证候:(1)肠胃积热证(2)肝脾不调证(3)肺脾气虚证(4)血热津少证(5)脾肾两虚证(三)治疗方案的选择治疗方案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便秘病协作组临床诊疗方案(见附件)
1.诊断明确,第一诊断为便秘病(慢性功能性便秘)
2.患者适合并接受中医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 W31 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1
第一诊断必须符合便秘病,且疾病编码为 ICD-10:K59
001 的慢性功能性便秘患者
除外消化道肿瘤,或其他累及消化道的系统性疾病,如神经肌肉的病变、内分泌及代谢性疾病、系统性硬化症等;3
除外最近 30 天内有急性胃肠疾病或外科手术者;4
除外合并有严重心脑血管、肝、肾、呼吸系统、造血系统等疾病和恶性肿瘤者;5
除外妊娠、哺乳期妇女;6
除外长期使用精神类药物者;7
参考《中国慢性便秘诊治指南》属重度便秘,需要住院治疗:指便秘症状持续,患者异常痛苦,严重影响生活,不能停药或治疗无效
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