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东莞市桥头医院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为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提高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的质量和效率,指导各科室妥善处置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推动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切实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 、报告要求(一)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发现存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科主任调查核实后立即报告医务部,各科室向医务部报告实行电话及书面上报。医务部将有关情况如实汇报给分管院长及院长,经院长批示后,通过电话、传真或网络直报在规定时限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及损害人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分为三级: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 2 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1)造成 2 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2)造成 3 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 3 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残疾。 (三) 医务部负责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医院为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提供电脑、外网等必要的物质条件支持,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四) 发生或发现存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上报时限: 1、医院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上报时限如下: 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日起 15 日内,上报有关信息。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时起 12 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时起 2 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2、各科室在半小时内电话向医务部上报,书面上报时限如下: 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日起 2 天内,上报有关信息。 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时起 2 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当自事件发现之时起半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五)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实行逢疑必报的原则,医院通过以下途径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获知可能为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时,应当根据本规定报告: 1、日常管理中发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 2、患者以医疗损害为由直接向法院起诉的; 3、患者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其他法定鉴定的; 4、患者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