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县班车车身广告发布合同补充协议协议签订双方:南翔万商(安徽)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芜湖市新声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本着共同合作,互惠互利的宗旨,现就甲乙双方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所签合同的相关事宜作为补充。为此,甲乙双方就具体媒介发布批次及付款方式达成一致协议如下:1、广告媒介: 芜湖县车身广告发布媒介(班车车型)由中通车变更为宇通车。2、发布批次:2024 年 6 月 12 日甲方双方所签合同中约定:芜湖县 7 辆车和繁昌县 7 辆车同时发布,现因甲方广告画面调整,不能满足 14 辆车同时发布的条件。现变更为 14 辆车分两个批次发布,第一批次发布繁昌县 7 辆班车车身广告,第二次发布芜湖县 7 辆车车身广告。3、付款方式:因广告发布批次变更,发布费用支付方式同时变更为按发布批次支付。每批次的具体付款时间及比例如下:3.1 甲方在乙方拿到市容审批字号并收到乙方正规广告业发票之后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的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广告费用总额的 30%,即 20580 元(贰万零伍佰捌拾元整);3.2 乙方完成画面安装,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正规广告业发票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广告费用总额的 20%,即 13720 元(壹万叁仟柒佰贰拾元整);3.3 甲方在广告验收合格后、车辆正常运营后,并收到乙方正规广告业发票两个月后,支付广告费用总额的 40%,即 27440 元(贰万柒仟肆佰捌拾元整);3.4 广告发布至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甲方收到乙方正规广告业发票之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广告费用总额的 10%,即 13720 元(壹万叁仟柒佰贰拾元整)。3.5 因乙方已于 7 月 18 日发布繁昌县 7 辆班车车身广告,因此在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甲方正规广告业发票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本批次广告费用的 50%,即 34300 元(叁万肆仟叁佰圆整)。 13、本协议为补充协议,其他条款均参照 2024 年 6 月 12 日所签合同,以其合同为准。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芜湖县班线车车身广告数量、车型、尺寸、路线芜湖县班线车车身广告数量、车型、尺寸、路线表序号区域车型数量广告尺寸广告发布形式路线车辆实景图 1芜湖县宇通ZK6720DF7580*124CM车身两面贴芜湖县—芜湖市: 路线:湾沚—赵桥—六郎—易太—清水—芜湖汽车站甲方:南翔万商(安徽)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芜湖市公交传媒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章: 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