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东煤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法律规范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加强内部控制与审计监督,保障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保证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确保各部门、各单位的经营活动根据集团公司的经营方针、政策规定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降低经营管理风险,提高工作绩效,根据国家《审计法》、《内部审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进行的一种独立的、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通过系统法律规范的方法,审查评价公司经营活动、目标实际 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提供相关的分析、建议、协助、监督管理人员仔细地履行职责,更好地促进各项目标的顺利达成
第三条: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内部控制体系的健立健全,有效降低成本,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进而保证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第四条:集团公司的内部法审部门负责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及行使内部监督权,发挥监督、评价和服务功能
第五条:审计监察人员办理审计监察事项,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与主要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设置的法律法规审计处为公司的内部审计的常设机构,围绕集团中心任务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代表公司实行审计监督,受集团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领导,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七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内部审计工作小组,内部审计小组负责对内部审计项目实施审计,完成公司下达的内部审计任务,执行公司的内部审计业务
可以提请公司从有关部门、单位抽调人员共同参加审计工作,集团审计部门应当临时抽调人员作必要的业务指导,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受抽调的人员在工作期间和工作范围公司正式审计人员享有同等职权和责任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