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兵体格检查工作二、征兵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Ⅰ、基本概述1、征兵体检工作基本概念:《浙江省征兵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第三条阐述为,在征集新兵过程中的预征对象目测初检、病史调查、体检检查、复查抽查和复核身体退兵等工作的总称
2、做好征兵体检工作的重要性意义:征兵体检工作是征兵工作的关键环节,是衡量兵员质量和工作效率的主要内容
做好征兵体检工作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基础工程的建设质量,直接影响部队战斗力的形成与提高
3、征兵体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机构及职责:《浙江省征兵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征兵)体检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的具体安排和指导下,由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根据各市、县(市、区)征兵任务,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抽调医务人员,原则上实行一组一站对应征公民进行体检
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可指定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负责体检
各级征兵办公室,应有一名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参加,并由医政干部和主检医师组成体检领导小组
Ⅱ、体检队伍建设4、体检领导小组的任务:〈浙江省征兵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筹备组织体检组;组织培训参检人员;检查、指导体检组工作;负责处理其他有关体检工作事宜,以保证体检工作顺利进行
5、体检组组成要求:〈浙江省征兵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县(市、区)体检组一般由26-36人组成
体检组长1人,主检医师1-2人,外科医师3-4人,内科、耳鼻喉科医师各2-3人,眼科医师1-2人,口腔科医师1-2人,视力检查2人,呼、嗅检查1-2人,血压测量2人
检验人员2人,放射人员2人,心理检测医师1-2人,心电图医师1-2人,腹部超声检查医师1-2人,计算机管理人员2-3人,统计员1人,联络员2人
第七条规定,主要骨干应固定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有3年以上征兵体检经验的医师应达到三分之二,要保持体检队伍的相对稳定
主检医师必须由有经验的主治医师以上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