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深圳佘太翠玉代理授权合同书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深圳市佘太翠玉业股份有限公司甲 方:深圳佘太翠玉业股份有限公司登 记 注 册 地:广东省深圳市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6211954法 定 代 表 人:赵炳坤邮 政 编 码:518000电 话:0755-23612290乙 方: 登 记 注 册 地: 营业执照注册号:法 定 代 表 人:邮 政 编 码:电 话: 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
甲乙双方就深圳佘太翠玉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佘太翠玉”销售代理一事,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公平诚信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一、代理条件1、乙方必须是合法的独立运营的公司,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纪守法经营
2、拥有独立、充足的项目资金,同时对珠宝行业有着浓厚的兴趣
3、乙方在所代理区域的城市,拥有使用面积大于 10 平米的珠宝饰品展柜,作为独立运作“佘太翠玉”项目之用
二、代理地域及地址1、乙方经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后,向甲方申请猎取“佘太翠玉” 所在省份城市的代理经销权,自愿接受甲方经营理念,认同并服从甲方的经营管理制度
2、甲方授权乙方在所在市县开办“佘太翠玉”产品的代理店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权利与义务(1)
在合同期内,甲方授权乙方以该区域“佘太翠玉”产品代理的形式授权地址经营甲方的佘太翠玉品牌珠宝系列产品,经营方式为零售或批发
甲方有权对于乙方的一切经营行为提出意见,乙方应根据意见的合法性、合理性予以考虑
甲方保有对乙方提出经营方向性意见并监督执行的权利
甲方为乙方提供代理的授权证书,以及乙方认为对乙方经营有用的相关证书、牌匾的复件
甲方在合同期内,应保证乙方的经营权益
必须根据甲方的区域保护政策及与乙方的区域保护约定限额加盟,(即:县级代理商该区域只此一家,不再进展其他代理商),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5)如所在区域内的客户直接联系甲方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