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同编号: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合作合同书项目名称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合作合同书本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合作合同书(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2024 年__ 5 月_ __ 24 日签署:甲方:乙方:贝棱斯实业(上海)有限公司鉴于:1.甲方有意为 (大厦/小区),引入为电动汽车的相关充电服务;2.乙方拥有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的相关技术、设备和人员,并同意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以下简称“充电服务”)。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进展“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及相关合作事由,兹达成一致协议如下:第一条合作内容1.1 甲方允许乙方在项目: 项目地址: 内安置“充电队长电动汽车充电系统”(以下简称:“该系统”)。1.2 “该系统”设备的安装位置及情况:数量: 6 台 安装位置: 产品型号: BP-C5 配电房编号:预留电量: 50kw 。1.3 乙方可通过该系统在甲方管理范围内提供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第二条合同履行期限:2.1 本充电服务合同合作期限: 年整,自 2024 年 月 日起至 20 年 月 日止。其中 2024 年 月 日至 2024 年 月 日计 天为不计费安装准备期。2.1.1 本合作期限一经开始,除非双方一致认可不得终止、中断。2.1.2 在同等条件下,甲乙双方均享有优先续约权。2 . 2 若超过设备安装调试期仍未安装该系统相应设备的,且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则计费期自安装调试期结束后第二日起开始计算;若超过试行期仍未安装该系统相应设备的,且是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则由甲方向乙方明确承诺可安装的期限,设备安装期、计费期及合同履行期限从实际安装日开始按本合同第一条相关约定依次往后顺延,双方以补充协议约定体现具体的日期。第三条费用结算:3 .1 甲方为实施该项目需进行额外的人力、物力投入,而增加的物业管理成本,为不增加业主及物业负担,由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投入量给予相应的管理费。3.1.1 管理费:安装公共充电器 6 台;每台管理费 3 00 元/年;总计乙方应支付甲方 RMB 元/年(大写: 壹仟捌佰元整).管理费按年结算,详细付费期间为:第一次: 2024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第二次: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第三次: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3.1.2 电費: 基础电费 1.5 元/度(千瓦时)予以结算, 基础电费以实际发生数字每季度结算,次季度第一个月 15 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付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