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招标公告的注意事项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投标截止日期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在发布招标公告时,应注意:(一)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保证招标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二)拟发布的招标公告文本应当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三)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应当向指定媒介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项目批准文件的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四)在指定报纸免费发布的招标公告所占版面一般不超过整版的四十分之一,且字体不小于六号字。(五)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至少在一家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指定报纸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应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指定网络。(六)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两个以上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相同。(七)指定报纸和网络应当在收到招标公告文本之日起七日内发布招标公告。指定媒介应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就招标公告的内容进行核实,经双方确认无误后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内发布。(八)拟发布的招标公告文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媒介可以要求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及时予以改正、补充或调整:(1)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2)没有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投标截止日期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的;(3)没有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2012 招标师精选要点:招标公告编制关于招标采购文件?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资格标准、报价要求、评标标准和合同;分包、工期、非歧视) ?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3.1-3.6 内容是上述文件的主要组成部分《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 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响应。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 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第二十条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五项实质要求:技术、资格、报价、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