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制度编号:制度页数:共 页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编 制: 刘 静审 核: 张晓军核 准: 徐 涛主办单位:企管人资处发布日期:2024 年 月 日生效日期:2024 年 月 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劳动合同管理,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动合同是指员工与公司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三条 公司企管人资处负责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1、负责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签、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2、负责有关劳动合同内容的咨询和培训工作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 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起草并统一印制,在员工完全了解和同意劳动合同全部条款后,由公司企管人资处负责组织签订,员工必须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右手食指按于姓名之上),须公司加盖公司公章有效
第五条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及形式1、公司自招用员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六条 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员工可以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酬劳等与劳动关系有关的情况;公司在招用时,可以了解员工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应聘工作有关的情况,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第七条 劳动合同签订、续签期限(见下表)员工类别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年)续签劳动合同期限(年)高管5 年4 年一级、二级主管专业序列人员4 年4 年引进大学生大专 3 年,本科及以上 4 年4 年基层人员3 年3 年注:男员工年满 55 周岁、女员工年满 45 周岁的,劳动合同签订及续签年限改为 1 年
第八条 试用期1、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公司与同一员工只约定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