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作协议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合作设立教育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事宜达成协议条款如下,以资信守:基金发起乙双方一致同意共同发起/ 设立教育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简称:教育产业基金),该基金管理规模为亿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同);基金形式为双GP有限合伙企业。基金管理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关联企业、乙方共同作为教育产业基金的普通合伙人/ 基金管理人,其中乙方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教育产业基金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其中甲方关联企业委派名委员、 乙方委派名委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基金的投资决策事宜。基金管理费、 投资收益等由甲方、乙方按的比例(简称: GP分配比例)享有、承担。募集费用: 不超过所募资金的募集费用, 由基金管理费承担; 基金管理费不足以支付募集费用的,则其差额部分由甲方以无息借款方式垫支,以基金管理费优先偿还。有限合伙企业设立认缴出资: 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元,其中甲方认缴出资元,乙方募集资金元(为避免歧义,乙方募集资金含其所推荐 / 引入之政府引导基金/ 其他财政资金) ;甲方关联企业以货币认缴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乙方以劳务认缴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出资缴纳: 自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日内, 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均应将认缴出资额的实缴到账, 其余出资按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书面通知分期实缴到账。收益分配: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投资收益的由普通合伙人享有,由有限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享有。若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收益达到/ 年(含本数)的,则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收益分配比例调整为。收益 承诺:若基金清算后,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收益低于/ 年或未能按期清算退出的,则甲方关联上市公司书面承诺受让其出资份额,且承诺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收益不低于/ 年,并于基金清算结束之日起日内支付受让价款。四、后续安排1. 本协议签署后, 甲、乙双方应成立工作小组,共同负责推进教育产业基金设立事宜。2. 双方应适时签署 《合伙协议》 等法律文件, 共同负责有限合伙企业的工商注册事宜。五、特别约定1. 本协议签署后, 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万元,但本协议签署后年内未能签署《合伙协议》的除外。2. 本协议生效及终止后年内,未经乙方事前书面同意,甲方(含其关联企业)不得直接与乙方所推荐之有限合伙人(含意向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