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土地出让合同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出让人(甲方): 身份证:受让人(乙方): 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 区 栋 号,出让给受让人的土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
(其最终面积以房地局测量结果为准,面积差多退少补
)第四条:本合同出让地的用途为综合用地,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有使用年限的国有土地,地上房屋享有永久产权
第五条:出让人出让的土地面积为 ,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土地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在交付定金后五日内,应准时交付剩余款项,若未按约定日期交付时,视同受让人自愿放弃承买权利,无须出让人以受让人违约的声明通告,出让人有权不退还受让人所缴款项,土地另做处理
第六条:出让土地非经出让人同意,受让人不得擅自让与第三者,若因此可归责于受让人的事由,导致发生纠纷时,应由受让人负责处理概与出让人无涉
第七条:出让土地,出让人保证来历清白,而无任何纠葛,若有第三者主张异议时,无论何产权或债务纠葛,均由出让人负责理清,不得连累受让人,若因纠葛致使受让人有损害时,出让人愿负赔偿责任,绝无异议
第八条:出让土地,于办理所有权登记时,受让人的权利人名义, 应与地上房屋受让人的权利人名义相符,使产权清楚一致,以利登记
第九条:本合同止于土地买卖,地上房屋事宜,详见附件 1(自建房)、附件 2(代建房)部分,受让人须无条件签定自选附件部分且承诺遵守附件中的所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