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林地承包使用合同书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为了充分开发治理荒山、荒坡,造福子孙后代,根据谁承包、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村委决定将荒坡承包给村民,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把荒山、荒坡承包给乙方。具体条款如下:一.承包期限为 年: 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二.承包金额为 元,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年 月 日前付清。假如到期付不清,甲方有权再次承包。三.承包荒山荒地地名 面积 亩。东址: 西址:南址: 北址:四.甲、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使用期内享有自主经营权、自选树种、自主经营、收益归己。(对残次林的采伐改造,应经有关部门批准)2.不准在此荒山上进行挖沙、采石、开矿、毁山等与开发无关的行为。3.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阻碍乙方任何工作并给乙方提供一切有利条件帮助改造山林。4. 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撕毁合同(特别情况,协商解决)若任何一方单方面违约,赔偿对方一切损失。5. 在承包期内,乙方享有享受国家的一切优惠政策。6. 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承包人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