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最爱你的人是我》影片代理发行合同甲方: 广州龙达影业有限公司乙方:北京格里芬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合同规定的影片代理发行事宜依法达成共识,并形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电影作品的名称和内容:1、影片名称:《最爱你的人是我》2、导演:张五洲3、编剧:张五洲4、摄影:王远东5、美术:吴镇宇6、主演:姚敏、高鹏7、出品单位:广州龙达影业有限公司第二条:甲方授予乙方的权利甲方授权乙方1、影片国内代理发行权(不含港、澳)。2、数字电影规格影片的商业和非商业影院发行、放映权。3、影片的 DVD、VCD、CVD、SVCD、家庭录像带的代理发行权4、新媒体、下载、传播,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手机、收费电视等以及由此而延伸的各种载体的代理发行权5、全球电视台以及电影频道播映代理发行权。第三条:代理发行期限:乙方享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影片代理发行权的期限,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共 2 年,即自 2024 年 10 月 26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26 日止(音像、新媒体、频道期限与各自对应签定合同为准)。第 1 页 共 4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四条:代理发行地域: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所规定的地域内与任何第三方进行合作,在该地域进行商业活动经营上述影片,如有需要甲方须向乙方选定的第三方授权。第五条:素材的移交: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素材(具体时间双方根据影片完成进度而确定)。1、影片材料:(1)数字电影原底标准拷贝一个。(2)数字电影预告片原底标准拷贝一个。(3)数字预告片乐效混合磁带(国际声带)一盘。(4)宣传品制作素材。(5)拍摄期间录像资料,数码录影带 90 分/盘。(6)剧照 40 张。(7)工作照 40 张。(8)中、英文文字宣传材料(英文片名、台本、主要人物介绍、主创人员表及艺术简历)各一份。(9) 拍摄花絮 42 份。2、著作权证明:(1) 著作权证明文件。(2) 乙方享有代理发行权期间,甲方授权乙方全权代理发行,并依法出具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授权书。(3) 对侵犯著作权行为,乙方享有依法提起诉讼的委托书。(4) 电影主管部门颁发的审查通过令,国内、外发行许可证。 乙方如发现甲方所供应的影片拷贝和素材部分或全部缺损,应当在收到影片和素材之日起 30 日内连同鉴定书向甲方提出声明,经甲方核定后,甲方应当在 20 天内无偿地重新提供合乎标准的影片拷贝和素材,其费用全部由甲方负责。第六条:甲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