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献引证标注方式的规定————————————————————————————————作者 : ————————————————————————————————日期:《历史研究》关于文献引证标注方式的规定时间 :2 0 01 年1 1 月 26 日 作者 : 《历史研究》编辑部来源 : 学术批评网为了便于学术交流和推进本刊编辑工作的规范化,在研究和借鉴其他学术期刊有关规定的基础上 , 我们对文献引证标注方式进行了修订,并将从20 02年第 1 期开始执行
现特此公布其主要内容,敬请作者参照执行
引证内容及顺序为:① 责任者与责任方式;② 书名 ; ③卷册; ④出版者与出版时间;⑤版本; ⑥页码
(一 ) 责任者与责任方式1、责任者可能是个人,也可能是团体、组织、机构
责任者无法确定时,用“佚名 ”表示
2、责任方式有多种,如果是撰著,在姓名之后加冒号表示; 如果是 “编”、“主编 ”、“编著”、“整理 ”“校注 ”等其他责任形式 ,直接跟书名,不空格,不加冒号
如:朱汉国:《梁漱溟乡村建设理论研究》,山西教育出版社,1 996 年
顾潮编著《顾颉刚年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 93 年
3、两个或三个责任方式相同的责任者,用顿号隔开; 有三个以上时,只取第一责任者,其后加 “等”字, 如:徐寿凯、施培毅校点《吴汝纶尺牍》,黄山书社,1990年
许毅等:《清代外债史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年
4、责任方式不同的责任者 , 用逗号分开;译著的翻译者及古籍的点校者、整理者等可放在书名之后
严修自订 , 高凌雯补《严修先生年谱》,齐鲁书社,1990年
A . 施阿兰: 《使华记( 1893 ---1 897 )》,袁传璋、郑永慧译,商务印书馆,1989年
欧阳兆熊、金安清 : 《水窗春呓》 , 谢兴尧点校 ,中华书局,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