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许景敏等诉徐州市圣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裁判摘要】在旅行合同关系中,旅行社通过第三人协助履行合同义务的,该第三人对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有保障义务
除游客直接与该第三人另行订立合同关系外,该第三人如有故意或过失侵害游客合同权益的行为,旅行社应当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告:许景敏,女, 33 岁,住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民康园
原告:周兴礼,男,68 岁,住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单集镇
原告:吴艾群,女,62 岁,住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单集镇
原告:周冠希,男,1 岁,住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民康园
被告:徐州市圣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徐州市中山南路 16 号
原告许景敏、周兴礼、吴艾群、周冠希因与被告徐州市圣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亚国际旅行社)发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向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许景敏、周兴礼、吴艾群、周冠希诉称,周继德为徐州市国家粮食储备库的职工,许景敏、周兴礼、吴艾群、周冠希分别是其妻子、父亲、母亲、孩子
2024 年 7 月 13 日,徐州市国家粮食储备库与被告圣亚国际旅行社签订《江苏省国内旅游合同》,约定徐州市国家粮食储备库组织职工进行日照二日游,由被告提供相关旅游服务
同时,被告提供了日照二日游的行程安排
7 月 18 日,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继德参加了该旅游行程
被告安排的旅行车于当日中午到达日照,根据行程安排,中餐后应去第三海滨浴场
旅行车到达第三海滨浴场后,因无停车位,被告的导游又改变该景点行程到太公岛浴场,并安排旅客在此游泳
周继德在游泳中发生溺水事故,经日照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 2024 年 7 月 27 日死亡
后经查,被告安排的太公岛浴场为一已停止营业的浴场,无任何防护措施,严禁游客下海游泳冲浪
原告认为,被告作为旅游的专业服务机构,未能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景点,且未能提供任何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