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宁灵二建字(2002) 号 ------------------------------------------------------------ 关于呈报“灵武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转制 实施方案”的报告 体改委 宁夏灵武市 财政局: 城建局 根据“集体企业资产属于全体职工所有的原则”,参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经贸委关于加快发展股份合作制企业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政发[1998]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过充分酝酿,制定了《宁夏灵武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转制实施方案》,现呈上。妥否,请审批。 附:《灵武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转制实施方案》 灵武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二000二年十月二日 2 灵武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股份合作制改制方案 根据“集体企业资产属于全体职工所有的原则”,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经贸委关于加快发展股份合作制企业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政发[1998]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转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导,深入贯彻邓小平同志提出“发展才是硬道理”的主导思想,积极主动地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重点、以效益为目的地现代企业制度,以提高自身生存和发展能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相统一的原则。以“三个代表”和“三个有利于”为标准,更新观念,统一认识,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中小型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改革一切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制度。努力探索,大胆创新。 2、坚持改革、发展与稳定相结合的原则。以改革促进发展,以发展带动改革。改革与发展坚持在稳定的环境中进行。正确处理国家利益和职工利益。 3、坚持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建立“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提高面向市场、自我发展的能力。 二、单位基本情况 灵武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成是立于 1990年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法定代表人为 官国福先生。主要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等业务。现有在职职工76 人,截止 2002年 5月 31日账面净资产 600万元。 三、改制过程中灵武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资产处置情况 1、资产处置的依据 3 根据“集体资产属于全体职工所有的原则”,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经贸委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