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长沙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即付即补”服务协议书甲方(全称):长沙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法人代表: 地址:邮编:办公室电话: 联系人: 财务科电话: 联系人: 监审科电话: 联系人: 信息科电话: 联系人: 乙方(全称): 法人代表: 地址: 邮编:办公室电话: 联系人: 财务科电话: 联系人: 医保科电话: 联系人: 信息科电话: 联系人: 医院级别: □省级医院 □市级医院 □县级医院 □乡级医院协议级别: □省级医院 □市级医院 □县级医院 □乡级医院第一条:为使长沙县参合农民获得质量优良、价格合理、方便实惠的就医服务,根据《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暂行)》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协议
第二条:乙方承诺从 年 月 日起,对长沙县参合农民在乙方住院患者实行“即付即补”
第三条:“即付即补”实行乙方垫付制
即:参合患者在出院时,患者只须根据政策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即可办理出院手续
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补偿费用先由乙方垫付,乙方定期与甲方进行结算
第四条:实现“即付即补”应具备的条件:①明确一位院级领导主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②在医院显眼位置公布“即付即补”就医流程;③设置合作医疗意见箱和服务宣传栏,并公布规定的内容;④设置合作医疗服务咨询台,并能提供政策咨询、医疗费用明细和信息查询服务;⑤医院信息系统(HIS)能按要求与新农合系统通过接口方式进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行衔接,并有一名专职信息管理员负责维护;⑥其他规定需要达到的条件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①及时向乙方通报最新的合作医疗政策;②协助乙方做好医院信息系统与新农合系统的衔接工作;③协调做好新农合系统平稳运行工作;④ 对乙方超范围补偿部分进行扣付;⑤ 监督乙方做好原始票据的保管工作;⑥ 对乙方违反诊疗规定的现象进行通报或公示;⑦ 根据监审科开具的补偿结算单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