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DL/T782—2001110kV 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Code Ofstart-up completion Acceptance forpower TransmissionDistributionprojectOfllokVandAbov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1-10-08 批准 2024-02-01 实施 1 适用范围和总要求 1.1 本规程适用于 1lOkV 及以上的各类新建送变电工程的启动及竣工验收
规模很小的工程和 1lOkV 以下送变电工程的启动验收可参照执行
国外成套设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备进口的工程还应按合同的规定进行启动及竣工验收
1.2 llOkV 及以上送变电建设工程移交生产运行前,必须进行启动和竣工验收
送变电工程的启动验收是全面检查工程的设计、设备制造、施工、调试和生产准备的重要环节,是保证系统及设备能安全、可靠、经济、文明地投入运行,并发挥投资效益的关键性程序
1.3 1lOkV 及以上送变电工程的启动试运行和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以批准的文件、设计文件、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送变电工程建设的现行标准、法律规范、规程和法规为依据
工程质量应按有关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考核
1.4 凡是新(扩、改)建的送变电工程项目的质量必须经过电力建设质量监督机构审查认可,否则严禁启动试运
1.5 经过启动验收合格的送变电工程,应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手续
2 启动及竣工验收工作的组织和职责 2.1 启动验收委员会 2.1.1 1lOkV 及以上送变电工程的启动验收,一般由建设项目法人或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主持
跨省区工程由工程所在电力集团公司或国家电力公司授权的分公司主持
跨大区工程、特别重要工程由国家电力公司或报请国家主持验收
由主持单位组织成立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