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填表的一些个人观点 一些观点 1 安乐死限制了人们的选择,临终关怀医院
2 医疗伦理委员会 1 不得不的那些人 2 不是不得不的那些人 1 不得不的是不是自愿 2 可替代性 3 医患矛盾严重 4 问题:真的是无路可走了么 可行
真的是自愿的吗 标准真的客观吗 真的严格执行了吗 真的普遍支持吗 质疑分类:1 可行性:实际操作:标准 2 从病人角度:可行:病人(被迫的自愿是不是自愿)必要:制度的路:临终关怀和技术的路:缓和医疗技术 3 在中国是不是有基础
有没有医疗条件筛选,有没有社会条件保障,医患矛盾有没有解决,有没有社会公意可以作基础
不可行,不必要 操作层面上,标准是不是真的客观(是不是无法治愈,疼痛标准) 操作上是不是那么严格(41%是非自愿的)程序太繁琐,很多医生实际上不按照这么严格的程序操作
采用简单的手续签署死亡证书
荷兰 4 个月 3 万人逃亡荷兰 41%由家属首先提出结束患者生命
11%是没有表态
轮姆林克病人反复请求安乐死没有实现 荷兰皇家医学会卡拉汉,没有合法化之前,这个标准是少数人掌握的,但是合法化之后不可避免的这个标准要降低
病人角度:病人是不是真的自愿出于考虑家庭,他人目的的占 65%(新浪网 2000 多份调查) 是不是真的想死比利时一项调查显示,选择安乐死的人83
5%被劝退 陕西 9 名尿毒症患者要求政府实施安乐死,但是当医疗保证到位是,他们放弃
对方辩友,你失恋的时候还想着要死呢 病人是不是真的走投无路临终关怀医院没有几个人知道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采访在临终关怀医院的文丽,庆幸安乐死没有合法化,
缓和医疗技术能不能替代 立法基础
(误诊率和医患矛盾)在荷兰,几乎每个家庭都有家庭医生,超过 95%的人享有私人医疗保险
人均 gdp 是中国的 10 倍
医疗水平发达
中国的误诊率几近 30%,这样能不能严格筛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