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8 版刑诉口诀 三大、四小、两种人 [三 大] 公、检、法
[四 小] 国安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海关缉私部门
[两种人] 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
法、诉、辩、证、翻、鉴 其他诉讼参与人范围: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翻译、鉴定人
显著轻、过时效、特赦、告诉和死掉 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1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危、恐、黑、毒、信息、音容、接、住、他 【关联法条】《刑事诉讼法》第 62 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1)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2)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3)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4)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5)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上下左右 近亲属的范围:父母、子女、配偶、同胞兄弟姐妹
有异议、有影响、有必要 证人出庭的条件:1
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 2
该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3
法院认为有必要
有病、太远、在国外 民诉:有病、太远、遇灾害 证人出庭的例外: 1
身患重病或行动不便; 2
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