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书(对外追收债权或财产诉讼一审用)xxxx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对外追收债权或财产诉讼一审用)(xxxx)x 民初字第 x 号原告: xxx(债务人名称),住所地⋯⋯诉讼代表人: xxx,该企业管理人(或管理人负责人)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原告 xxx 诉被告 xxx⋯⋯纠纷(包括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写明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 xxx 诉称:⋯⋯(概述原告提出的具体诉讼请求及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被告 xxx 辩称:⋯⋯(概述被告答辩的主要意见) 。经审理查明:⋯⋯(写明认定的事实及证据)。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 。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之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若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x 份,上诉于 xxxx 人民法院。审判长: xxx (代理)审判员: xxx (代理)审判员: xxx xxxx 年 xx 月 xx 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 xxx 说明:一、本样式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制定,供人民法院受理管理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提起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之诉后进行一审判决时使用。二、被告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用)(破产清算程序)”、“民事判决书(破产抵销权诉讼一审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