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行管理完善意见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决策反馈纠偏机制,建全民主科学决策监督、督查机制和决策责任制。制定本意见。为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切实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推动我区经济社会继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郑政〔〕9号)结合我区实际。一、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重大决策必需坚持调查研究制度,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实行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重要政策措施、社会管理事务、大型项目和关系社会稳定等重大决策事项,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先经专家咨询论证,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听证和协商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举行听证会;凡涉及全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民主协商,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二、完善政府责任管理体系,明确职责范围(一)理顺管理机制,强化职能部门责任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研究制定市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办法,建立健全职能争议协调机制,有效解决各职能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理顺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推进政府职能、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解决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事权分离和管理真空等问题。科学划分区、镇、街道事权,明确区、镇、街道政府机构的职能和责任,理顺政府纵向关系。积极推行公共政策、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率先在市政、环保、行政执法、交通、公安、房地产管理、卫生、食品安全、第1页共6页教育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部门试行,按年度向社会公布部门职责、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列入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及部门绩效考核和行政监察内容。(二)优化行政流程,健全岗位责任制,规范行政机关罚款自由裁量权进一步优化行政流程,精简办事环节,明确办事程序和时限,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健全岗位责任制,积极推行职位说明书制度,将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工作目标,科学、明确地分解落实到内设机构、各个岗位及承办人员,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形成内设机构之间、岗位之间的无缝责任链条,明确工作责任和规程,使每项工作职责、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都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规范行政机关罚款自由裁量权,建立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合理性和权威性。(三)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对于政府各部门及各镇、办存在的执行上级机关决策和部署不力、违反规定进行决策、不认真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和内部管理职责等问题,区政府将根据《市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问责办法(试行)》的规定启动问责程序,对部门及各镇、办行政首长予以问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尽快制定《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行严格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对于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要明确行政过错追究的责任层次,准确界定批准、审核、承办等行政管理各环节相关人员(包括部门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和普通公务员)所应承担的具体过错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每一层次、每一职级、每一岗位。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备案备查制度和统计分析制度。政府各部门要及时将行政过错的处理情况报送区监察局备案,监察部门定期向政府报告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情况。三、加强绩效评估监督,提高行政执行效率第2页共6页(一)建立政府部门绩效评估制度,实施行政效率评估与监督探索建立政府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将每个部门的行政效率及行风评议结果予以量化,作为部门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逐步推动绩效评估制度化和绩效评估结果公开化。每年根据部门的法定职责、党委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部门责任白皮书公布的工作指标,对政府各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使用财政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