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行管理完善意见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决策反馈纠偏机制,建全民主科学决策监督、督查机制和决策责任制
为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切实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推动我区经济社会继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郑政〔〕9号)结合我区实际
一、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
规范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
重大决策必需坚持调查研究制度,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
实行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重要政策措施、社会管理事务、大型项目和关系社会稳定等重大决策事项,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前,应先经专家咨询论证,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
进一步完善听证和协商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举行听证会;凡涉及全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民主协商,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二、完善政府责任管理体系,明确职责范围(一)理顺管理机制,强化职能部门责任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研究制定市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办法,建立健全职能争议协调机制,有效解决各职能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理顺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推进政府职能、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解决职能交叉重叠、责任不清、事权分离和管理真空等问题
科学划分区、镇、街道事权,明确区、镇、街道政府机构的职能和责任,理顺政府纵向关系
积极推行公共政策、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
率先在市政、环保、行政执法、交通、公安、房地产管理、卫生、食品安全、第1页共6页教育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部门试行,按年度向社会公布部门职责、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列入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及部门绩效考核和行政监察内容
(二)优化行政流程,健全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