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2003-03-25作者(来源):杭教〔2003〕3号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各区、县(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各有关管委会社发局: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实效性,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在我市的均衡发展,努力提高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提出如下意见。一、要充分认识心理健康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实施素质教育的进程中,心理健康教育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性。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的发展变化,当代中小学生中表现出来的心理问题不容忽视,未来社会对人才的心理素质要求日益突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是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必须把心理健康教育列入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之中。“八五”、“九五”时期以来,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广大中小学校和教育科研单位,努力探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与方法,形成了一支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骨干队伍,有效地建立起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运行机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增进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素质的全面发展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十五”期间,为进一步普及、深化、提高中小学的心理健康教育,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在原有成绩的基础上,认真领会和贯彻国务院、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努力把杭州市的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二、要全面落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与任务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是: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他们的潜能,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全发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帮助学生树立在出现心理行为问题时的求助意识,促进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素质;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减少和避免对他们心理健康的各种不利影响;培养身心健康,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根据上述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与任务,各地和学校应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做好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1、进一步健全市、区县(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网络——切实落实我局2000—2005年德育工作指导意见。市、区县(市)两级现已建立和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到2003年底,市、区县(市)属中学要全部建立心理辅导站(室),省市实验中小学和有条件的示范性中小学要建立心理辅导站(室),或先建立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并在2004年底前建立心理辅导站(室)。其他学校争取在2004年底前建立学校心理辅导站(室)或建立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加强区、县(市)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机构的建设。区、县(市)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要明确1名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负责,配备1名专职人员从事具体工作。——充分发挥杭州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的组织协调、调研、指导的工作职能,建设和配备好面向全市中小学生服务的市级心理辅导站。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课题研究,提高我市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化水平。2、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学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在校长领导下,以班主任和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继续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的专业培训。从2003年起,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上岗资格认证和管理由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和市、区县(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实施。《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每年颁发一次,证书的有效期为五年。获《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的教师方可应聘各级各类学校心理辅导员岗位,从事心理辅导站(心理辅导室)工作。从2003年秋季开始,所有中小学心理辅导站(室)专兼职教师必须持证上岗。——学校应在广大教师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基本知识、帮助教师树立心理健康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