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医学济南市推荐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赋分办法为使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更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根据省人事厅鲁人科(1995)1 号文件精神, 参考外地经验, 自今年起我市对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推荐评审试行量化赋分办法。即将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年度考核成绩、获奖成果、专业工作奖励、论文、著作等, 划分若干项目、等级和值, 单位按其综合得分, 确定推荐参评人选。推荐评审中级职务综合得分须满70 分; 推荐评审高级职务综合得分须满80 分。量化赋分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如下:一、学历赋分( 详见附件 ) 注:(1) 学历均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书为准, 双学历以上者, 按最高学历赋分; (2) 相近专业的划分, 详见试行条例汇编P260 专业代码部分; (3) 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济人字(1995)2 号文件规定条件并达到相应职务赋分推荐分数线者, 通过综合评价合格后方可参评 ; (4) 高中学历只限于推荐评审中级以下职务( 有特殊要求的系列除外) 。二、专业工作年限赋分专业工作年限( 不等同于工龄), 按周年计算, 每满一年1 分, 超过半年按一年计算。离职培训、进修学习及病休一年以上的不计专业工作年限。推荐评审中级职务,专业年限上限为15 分; 推荐评审高级职务, 专业年限上限为22 分。三、考核赋分计算自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起至推荐当年度的考核成绩( 以考绩档案和年度考核表为准), 年度考核优秀每次12 分, 称职每次7 分, 累计最高不超过40 分。四、任现职以来获奖成果赋分( 详见附件 ) 注:(1) 各级获奖成果包括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星火奖、优秀勘察设计奖; (2) 各级奖励第五位以后获得者, 依次递减2 分 ; (3) 各级优秀新产品奖、优秀新产品设计奖、优秀教学成果奖等专项奖励均按同级别降一位次计分; (4) 已通过鉴定而尚未评奖的新产品、科研技术改造项目、各部厅局颁发的QC小组奖、各级科委颁发的科技信息果奖, 均按同级别三等奖递减4 分计分 ; (5) 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必须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 成果赋分只计任现职以来所获奖项, 多项成果可计算总和,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按最高奖计分。五、 专业工作奖励赋分( 祥见附件) 注:(1) 同年同类业绩获得不同层次的奖励, 按最高级别计分,且只计任现职以来的奖励; (2) 奖励均以获奖证书和表彰决定为准; (3) “市、地、县、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