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呈报2012年垦区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管理局教育局,总局直属各中小学校:为保证今年垦区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人社发〔2012〕47号)和省教育厅(黑教师〔2012〕149号、黑教师职改办字[2012]4号)以及总局人社局(黑垦局人社发[2012]24号)文件要求,现将今年垦区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材料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呈报评审材料要求(一)各管理局教育局、总局直属单位在呈报中、高级教师评审材料时须呈报如下材料:1、关于呈报拟评中学高级、中级教师职务的正式公函
2、《拟评中、高级教师职务人员情况统计表》一式一份(见附件1、2)
3、《拟评中学高级(中级)教师人员名册》以管理局为单位按城镇和乡以下分两类(管理局局直和农场场部所在地学校按城镇填报)、再按中学或小学、按学科分别填写《拟评中学高级教师人员名册》(见附件4)一式二份(中学、小学分别上报);《拟评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人员名册》一式两份、《拟评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人员名册》一式两份(中级名册不用按城镇或乡以下分类)要求各种《名册》录入计算机,通过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管理系统软件打印出来
名册中,正常晋升人员、同级改职人员应在“晋升方式”栏中分别注明“正常”、“改职”字样;对流动人员应在“人1员分类”栏中注明“流动”字样;在“单位性质”栏中分别注明“企办”、“事办”、“民办”字样
各单位将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人员的数据库和申报中级教师职务名册(用Excel工作表)电子版发到邮箱:nkzjjyj@163
(二)个人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须提供如下材料1、2007年至2012学年度中小学教师原始工作考核材料(每学年度一份)
2、2007年至2012学年度《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考评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5)
3、《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在其中一份封面的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