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评定牡丹江市幼儿园办园资格及类别的通知发布时间:2011/06/14来源:初幼教科[阅读次数:318][打印此文][关闭]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级各类幼儿园:为不断提高牡丹江市幼儿园管理水平,规范其办园行为,切实提高保教质量,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工作健康、规范、科学发展,市教育局初幼教科决定对全市各幼儿园重新评定办园资格及类别。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评估内容:1.办园条件:幼儿园的园舍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园内环境美化、净化、绿化、儿童化、教育化,园舍安全、卫生,布局科学、合理,符合安全消防要求。生活、保健及教育教学活动设施配备齐全。2.园务管理: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坚持正确办园方向。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廉洁奉公、团结协作。各项制度健全、合理,落实有效,管理目标明确。各项计划切合实际,重点突出。3.保教队伍建设:重视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教师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幼教理论知识及相应的教育技能。保育员具备一定的卫生、安全、保健等方面的基本知识,积极配合教师组织幼儿活动。重视教职工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4.卫生保健:认真执行卫生保健及消毒制度,科学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制度。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及计划免疫、疾病防治工作。科学配餐、营养合理。5.教育教学: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精神为指导,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健康发展。教师安教、乐教、善教,勇于创新,教有特色。6.其他工作:后勤工作能积极为保教工作服务。设施设备使用率完好。严格遵守财政纪律及财经管理制度。努力为家长、社会服务,形成幼儿园、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教育格局。二、评估方法:市教育局初幼教科组织评估组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精神,依据《牡丹江市幼儿园办园(评审)标准》中具体细则的要求,采取随机抽查与集中检查的形式,对全市各幼儿园的整体工作进行量化评估。三、评定形式:评估结果通报至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幼儿园。按幼儿园的评估得分情况重新划分类别,将幼儿园规范为牡丹江市示范幼儿园,标准化一类幼儿园、二类幼儿园、三类幼儿园,并重新挂牌。各县(市)、区教育局先严格按照办园(评审)标准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以文字材料的形式向市教育局初幼教科进行汇报。市教育局评估组根据上报名单对各县(市)、区教育局拟定的示范园、标准化一类园进行实地评估、对标准化二类园、三类园进行抽检后确定本次评审结果。对达不到标准的幼儿园限期整顿或取缔。四、评估对象:牡丹江市直属幼儿园、城区幼儿园、六县(市)幼儿园。五、评估要求:1.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牡丹江市幼儿园办园(评审)标准》进行评估。2.各县(市)在评估过程中要加强领导,坚持标准,认真把关,严格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六、评估机构:领导小组:组长:李雁方副组长:张雅英付强组员:谭晓丽门雅丽评审小组:组长:付强副组长:谭晓丽门雅丽组员:翟云平孙咏梅张敏丽蔡雨桐杨昆七、评审时间:1.各县(市)、区教育局初评时间6月15日—6月30日,6月30日以前将初评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初幼教科。2.统一评审时间7月1日—7月29日。附:《牡丹江市幼儿园办园(评审)标准》牡丹江市教育局初幼教科二0一一年六月十三日牡丹江市幼儿园办园(评审)标准牡丹江市幼儿园办园(评审)标准评估人:牡丹江市示范化、标准化幼儿园评审表满分:1000分幼儿园名称归属地总分类别一级指标(分值)二级指标(分值)评价要点分值得分办园思想100分办园理念18分1.立足本园实际思想,确定富有个性,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终身教育思想的办园理念。92.体现幼儿园教育的服务功能,积极为社会、家长、幼儿提供服务。9办园目标24分3.目标制定程序民主规范,制定过程能体现调整性。84.目标标准符合幼儿园发展的实际需要,体现科学的儿童观和教育观,明确清晰地描述幼儿园、幼儿、教师的发展方向。85.目标描述有利于具体操作,便于实施。8依法办园40分6.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107.保教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