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1: 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2008年12月修订) 一、总则 1.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申报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07]20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教高[2008]6号)的文件精神,推动我校本科生创新性实验实践活动的开展,在对 2007年10月由我校教务处颁布的《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形成本管理办法。 2.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实施对象为全校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实施内容包括下达至我校的国家级‚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以下简称‚国家级创新项目‛)、市级‚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市级创新项目‛)及为配合国家级创新项目和市级创新项目的开展而由我校自主设立的校级‚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创新性实验实践项目‛(以下简称‚校级创新项目‛); 3.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国民表率、社会栋梁‛这一人才培养目标,进一步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推广研究性学习和个性化培养的教学方式,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提高其创新实践的能力。 4.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公开立项、自由申报、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原则,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5.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强调以学生的兴趣为导向,以培养学生独立自主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为目标,注重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支 2 持学生开动脑筋、奇思妙想、大胆创造。 二、组织机构与管理体系 1.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组织机构包括‚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管理委员会‛(简称管理委员会)及‚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专家指导委员会‛(简称专家指导委员会)。 2.管理委员会由学校分管本科教学的副校长任主任,成员包括:教务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学生处、财务处、团委,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有关政策,组织专家组评审、验收实验项目并指导全校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的相关工作;负责监督实验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 3.专家指...